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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9日起开始选择投资者,确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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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4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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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6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验收取得《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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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8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正式设立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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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9日下午,我司与瑞士再保险公司《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瑞士再保险公司作为我司再保险合约的首席再保险人,与我司建立了业务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将在业务培训、风险管理技术传导、风险管理及资本运用、新产品开发等领域为阳光公司提供积极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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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6日上午,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揭牌仪式在公司29楼多功能厅隆重举行。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和公司股东单位、地方政府领导共同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牌。中国保监会、地方党委政府、股东单位领导和公司董事、全体员工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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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8日,黑龙江分公司举行了隆重的公司揭牌议事暨开业新闻发布会,张维功董事长兼总裁与黑龙江省利民副省长为黑龙江省分公司开业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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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8日,张维功董事长兼总裁与北京市各界人士参加北京分公司开业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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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7日,天津市分公司举行隆重的开业庆典仪式,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共同为天津市分公司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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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7日,广东省分公司在广州举行了隆重的开业庆典仪式,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与广东省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参加开业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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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7日,张维功董事长兼总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应春共同为深圳市分公司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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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8日,张维功董事长兼总裁与河北省人民政府赵世洪省长助理共同为河北省分公司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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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8日,张维功董事长兼总裁与湖南省省长助理郭开朗为湖南省分公司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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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8日,中国保监会发文原则同意组建阳光保险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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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7日,中国保监会批准阳光保险控股公司正式筹建和组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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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公司成功发行次级债券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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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成立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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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30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以阳光保险控股为主发起人正式筹建阳光寿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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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3日,阳光寿险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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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6日,阳光寿险经中国保监会验收取得《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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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实现控股公司控股95.45%,阳光财险正式纳入阳光控股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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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7日,阳光寿险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正式设立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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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8日,中国保监会同意阳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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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中国保监会批准阳光人寿7家省级分公司开始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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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8年2月底,阳光财险在全国已经建立31家省级分公司。